在当下保险市场,头部险企平安人寿推出的各类险种项目,一定是很多消费者的首选。以热销的“平安福”为例,它推行轻、中、重症分层守护,180种超全疾病保障,满足各年龄段消费者所需,为自己及家人购置更灵活。随着产品的热销,很多消费者也希望弄清楚平安福退保的相关事宜。今天,小编就来为大家排难解忧。
小编不主张在犹豫期过后,再去申请平安福退保。所谓犹豫期是指平安保险,为消费者提供的“考虑”期限。自保险合同生效后的10天内,消费者可以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,认真结合自身情况后,做出要不要“退保”的决定。犹豫期内退保,保险公司将全额进行投保费用的退付,这个时期,消费者的退保行为,不会出现经济损失。
一旦超过“犹豫期”,再出现平安福退保,投保人则承受着多重的损失。首先,在经济方面,投保人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责任条例,进行一定的毁约赔偿。这也会造成,投保人无法全额收回保费。毁约赔偿金额,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计算。因前期所交的保费较少,相对的现金价值也较少,到手的退保金额也会比较少。
另外,在保障方面。一旦退保生成,保险合同解除,就意味着,所有的保障立即消失。而之后所产生的各类健康问题,则没有任何的保障。尤其对于一些“上有老、下有小”的中年群体,退保不仅关系着个人的健康无法保障,还会导致家庭的抵御能力变弱,直接影响到安居生活。且因退保行为发生时,投保人的年龄、个人情况、家庭情况、保险种类等条件,都会有所变化。很可能会发生之前购买的保险,之后就不会再有,或投保人已经丧失了投保的资格的情况,对日后再次购买相应保险造成障碍,得不偿失。
综上所述,平安福退保前,投保人一定要进行多因素的考虑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当然,在购置保险前,投保人也需要保持非常理性的心态,合理化选择险种及保额。要根据自身的情况、家庭情况、经济实力及对未来规划等多条件、多方面进行到位的考虑。购置保险是长期行为,投保人一定要量力而行,对未来承担能力有一定的预测,杜绝盲目行为,造成的经济负担。